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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民县白石崖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前的公示信息
关于《富民县白石崖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前的公示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民县白石崖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kV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昆明市富民县款庄镇、赤鹫镇
建设单位:绿能(富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白石崖光伏电站升压站~赤鹫变交流输电线路,电压等级为110kV,线路起于110kV白石崖升压站龙门架,迄于220kV赤鹫变的110kV接线构架,线路全长11.245km,全线为单回线路,共新建铁塔36基,曲折系数1.154。其中,从升压站~N36#终端塔线路段为地上架空线路,架空线路长11.045km,单回三角排列架设,从N36#终端塔~赤鹫变线路段为敷设地下电缆,地下电缆段长0.2km。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污染源 |
主要环保措施 |
已完成工程的施工期污染物 |
(1)施工废水均已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2)施工时为人工掏挖基坑,施工点分散且使用小型施工机械,减轻了噪声影响。 (3)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夜间和午间不施工。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材边角废料均已经在人员撤离时带出了施工现场,统一送至附近村庄的垃圾收集站处置。 (5)施工人员在附近村庄食宿,生活污水依托村庄居民的化粪池一并处理。 (6)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已经用于塔基下及塔基周边区域的绿化覆土,无永久废弃土石方。 (7)没有发生越区施工行为,已经尽量减少了施工过程引起的生态环境干扰。 |
后续施工期废气 |
(1)对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步适时洒水,洒水次数视扬尘量而定; (2)电缆井开挖采用人工掏挖的施工形式; (3)砂石料、开挖土石方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帆布,防风防雨。 |
后续施工期废水 |
(1)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回用于洒水降尘 (2)施工人员在附近村中食宿,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依托当地村民的化粪池一并处理,不随意外排。 |
后续施工期噪声 |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中午12点~14点之间、夜间22点~次日6点之间严禁施工; (2)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选用低噪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使用小型施工机械,通过机械自身装备的减震、消声设施,从声源控制噪声; (3)运输车辆在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应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禁止鸣笛。 (4)施工单位应本着和谐共处的原则,就噪声扰民等问题多与邻近的居民进行协商解决,取得谅解并尽可能地减少对其生活的影响。 |
后续施工期固废 |
(1)开挖土石方临时堆放时采取拦挡及篷布覆盖措施,后期全部土石方用于回填及绿化覆土,对扰动地面进行植被恢复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人员生活垃圾不随意丢弃,统一收集,下班带出施工场地,倒入附近村镇的垃圾收集站,由环卫部门同一处置; (3)材料外包装、废水泥口袋、建材边角废料、电缆沟和电缆井砌筑产生的废弃砂石及砖头等,分类集中堆放,最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达到垃圾无害化处理。 |
生态保护措施 |
(1)施工活动中对能避让的自然植被尽量采取避让措施,无法避让植被,尽量减少对植被及其生境的破坏,完善林地占用、林木砍伐、林业赔偿的相关手续。工程结束后应该实施生态恢复措施。 (2)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明确生物多样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破坏生物多样性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土石方及建筑材料堆放期间应实施临时编织袋拦挡和防水布覆盖措施,必要时修筑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发生。 (5)施工结束后,对主工程扰动区域及回填覆土区域采取植被恢复措施,种树种草,采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防止外来植物物入侵。 |
运行期电磁环境影响 |
选用优质导线,高塔架设,尽量远离敏感点 |
运行期废水 |
不产生废水,无需相应环保对策措施 |
运行期噪声 |
选用优质低噪声导线 |
运行期固废 |
常规检修更换,可能产生废旧绝缘子、金具等固体废弃物,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送至厂家回收处理 |
运行期社会影响 |
(1)悬挂“禁止攀爬”、“高压危险”等安全警示标志,防止触电事故; (2)加强线路巡检,及时维护和发现隐患,防止产生火花造成火灾,保障线路供电可靠性; (3)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明确电力通道保护范围。 (4)认真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积极妥善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 |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6年3月2日-2016年3月8日在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2016年3月30日,通过了昆明市评估中心的技术评审。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纸质文本、电子文本)。
五、环评情况
本项目已经通过了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印发了评估意见《关于对富民县白石崖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2016]51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光伏电站场地选址合理,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排放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后,从环境影响评价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白石崖110kV送出线路环评公开附件下载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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